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
指數增強發起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2月2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 基金代碼 026163
下屬基金簡稱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6164
基金管理人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張媛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4年6月2日
其他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者可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在力求對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進行有效跟蹤的基礎上,通過數量化的方法進行積極的指數組合管理與風險控制,力爭實現超越目標指數的投資收益,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更。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還可以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憑證(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憑證)、港股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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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含協議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融資業務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本基金投資于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本基金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下同)及其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下同)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本基金的投資比例做相應調整。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數復制結合相對增強的投資策略,即通過指數復制的方法擬合、跟蹤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并在嚴格控制與業績比較基準偏離風險的前提下進行相對增強的組合管理,力爭實現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誤差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7.75%。主要策略有:1、股票投資策略;2、債券投資策略;3、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4、股指期貨交易策略;5、國債期貨交易策略;6、股票期權投資策略;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8、融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投資策略;9、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將其納入投資范圍以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收益率×95%+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同時,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如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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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日 1.50%
N≥7日 0.00%
認購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申購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8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4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和訴訟費等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期貨/期權交易、結算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以上費用年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
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指數投資風險
1)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基金,通過數量化的方法進行積極的指數組合管理與風險控制,力爭實現超越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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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指數的投資收益,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在運用量化選股模型(包括多因子分析模型和機器學習模
型)構建投資組合過程中,因模型有效性等原因,其投資收益率可能高于標的指數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
標的指數收益率,存在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生偏離的風險。
2)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率與股票市場平均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本基金采用指數增強投資策略,以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作為標的指數,對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
股的投資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上述主要投資標的波動會造成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波
動。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符合條件的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組成指數樣本,并將樣本分紅
計入指數收益,以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在計入分紅收益后的整體表現,但不能完全代
表整個股票市場,因此可能存在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率與股票市場平均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3)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目標是:力求控制本基金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
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7.75%。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
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4)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
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
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投資
人將面臨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
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
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5)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屆時本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
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由此可能給本基金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
6)量化選股模型失效的風險
本基金通過量化選股模型構建股票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進行頻繁交易。本基金投資過程中多個
環節將依賴于量化選股模型,存在量化選股模型失效導致基金業績表現不佳的風險。
(2)股指期貨交易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市場風險:是指由于股指期貨價格變動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2)流動性風險:是指由于股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變現所帶來的風險。
3)基差風險: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價格和指數價格之間的價格差的波動所造成的風險。
4)保證金風險:是指由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股指期貨合約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帶
來的風險。
5)信用風險:是指期貨經紀公司違約而產生損失的風險。
6)操作風險:是指由于內部流程的不完善,業務人員出現差錯或者疏漏,或者系統出現故障等原因造
成損失的風險。
(3)國債期貨交易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交易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
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生變化的風險。基差風險是期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
一,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生意外損益的風險。流動性
風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立或了結頭寸的風險,此
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風險,是指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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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4)股票期權交易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股票期權交易,股票期權作為一種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風險點。股票期權交易
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衍生品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衍生品基礎資產交易量大于市場可報價的交易量而
產生的流動性風險;衍生品合約價格和標的指數價格之間的價格差的波動所造成基差風險;無法及時籌措
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衍生品合約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帶來的保證金風險;交易對手不愿或無法履行契
約而產生的信用風險;以及各類操作風險。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
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等,信用風險指發行主體違約的風險,是資產支持證券最大的風險。利率風險指
由于利率發生變化和波動使得資產支持證券價格和利息產生波動,從而影響到基金業績。流動性風險是由
于資產支持證券交易不活躍導致的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指由于發行方提前償還所導致的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6)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存托憑證,若本基金投資于存托憑證,在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
資的共同風險外,還將承擔存托憑證的特有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
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
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
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證券交易機制、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
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7)流通受限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本基金的基金凈值可能
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離所持有證券的收盤價所對應的凈值,因此,投資者在申購贖回時,需考慮估值方
法對基金凈值信息的影響。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資流通受限證券而面臨流動性風險以及流通受限期間
內證券價格大幅下跌的風險。
(8)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流動性風險,指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
2)信用風險,指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指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4)其他風險,如宏觀政策變化、證券市場劇烈波動、個別證券出現重大事件、交易對手方違約、業務
規則調整、信息技術不能正常運行等風險。
(9)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港股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或“聯
交所”)上市的港股通標的股票,除與其他投資于內地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面
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者結構、投資標的構成、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所帶來的特有風
險,包括但不限于:
1)市場聯動的風險
與內地A股市場相比,港股市場上外匯資金流動更為自由,海外資金的流動對港股價格的影響巨大,
港股價格與海外資金流動表現出高度相關性,本基金在參與港股市場投資時受到全球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
變動等因素所導致的系統風險相對更大。
2)股價波動的風險
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機制(即當日買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當日賣出),同時對個股不設
漲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場結構性產品和衍生品種類相對豐富以及做空機制的存在,港股股價受到意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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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影響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本基金持倉的波動風險可能相對較大。
3)匯率風險
在現行港股通機制下,港股的買賣是以港幣報價,以人民幣進行支付,并且資金不留港(港股交易后
結算的凈資金余額頭寸以換匯的方式兌換為人民幣),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買賣結算將進行相應的港幣兌
人民幣的換匯操作,本基金承擔港元對人民幣匯率波動的風險,以及因匯率大幅波動引起賬戶透支的風險。
另外本基金對港股買賣每日結算中所采用的報價匯率可能存在報價差異,本基金可能需額外承擔買賣
結算匯率報價點差所帶來的損失;同時根據港股通的規則設定,本基金在每日買賣港股申請時將參考匯率
買入/賣出價凍結相應的資金,該參考匯率買入價和賣出價設定上存在比例差異,以抵御該日匯率波動而帶
來的結算風險,本基金將因此而遭遇資金被額外占用進而降低基金投資效率的風險。
4)港股通額度限制
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對港股通設有每日額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為港股通市場每日額度不足,
而不能買入投資標的進而錯失投資機會的風險。
5)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帶來的風險
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對港股通下可投資的港股范圍進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據范圍限制規則對
具體的可投資標的進行調整,對于調出在投資范圍的港股,只能賣出不能買入。
本基金可能因為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的調整而不能及時買入看好的投資標的,而錯失投資機會的風
險。
6)港股通交易日設定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只有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或根據聯合公告納入
港股通交易日的其他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連貫、港股不能及時賣出的情形(如
內地市場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場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進行交易),而導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組
合在后續港股通交易日開市交易中集中體現市場反應而造成其價格波動驟然增大,進而導致本基金所持港
股組合在資產估值上出現波動增大的風險。
7)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
由于香港市場實行T+2日(T日買賣股票,資金和股票在T+2日才進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
日(港股通交易日)賣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為賣出當日之后第二個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在香
港市場完成清算交收,賣出的資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幣資金賬戶。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
易日的設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臨賣出港股后資金不能及時到賬,而造成支付贖回款日期比正常情況延后
而給投資者帶來流動性風險,同時也存在不能及時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A股和港股投資比例,造成比例超
標的風險。
8)港股通下對公司行為的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則,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
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因港股通股
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
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
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規則,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損的風險。
9)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
香港聯交所規定,在交易所認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時,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
不同于內地A股市場的停牌制度,聯交所對停牌的具體時長并沒有量化規定,只是確定了“盡量縮短停牌
時間”的原則;同時與A股市場對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據其財務狀況在證券簡稱前加入相應標記(例
如,ST及*ST等標記)以警示投資者風險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聯交所市場沒有風險警示板,聯交所采用非
量化的退市標準且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擁有相對較大的主導權,使得聯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較A股
市場相對復雜。
因該等制度性差異,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個股遭遇非預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給基金帶來損失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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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
10)港股通規則變動帶來的風險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機制和規則下參與香港聯交所證券的投資,受港股通規則的限制和影響;本基金存
在因港股通規則變動而帶來基金投資受阻或所持資產組合價值發生波動的風險。
11)基金資產投資港股標的比例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
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12)其他可能的風險
除上述顯著風險外,本基金參與港股通投資,還可能面臨的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除因股票交易而發生的傭金、交易征費、交易費、交易系統費、印花稅、過戶費等稅費外,在不進行
交易時也可能要繼續繳納證券組合費等項費用,本基金存在因費用估算不準而導致賬戶透支的風險;
在香港市場,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則相對較少,流動較為缺乏,本基金投資此類股票可能因缺乏
交易對手而面臨個股流動性風險;
在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聯交所與內地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
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鐘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的交易中斷風險;
存在港股通香港結算機構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和資金的結算風險;另外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
級結算原則,本基金可能面臨以下風險: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本基金應收資
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結算參與人對本基金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本基金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結
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本基金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本基金權益受損;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
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香港聯合交易所將可能停市,投資
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服務
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
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10)科創板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科創板,會面臨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流動性風險
科創板投資者門檻較高,流動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塊,且機構投資者可能在特定階段對科創板個股
形成一致性預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正常成交的風險。
2)退市風險
科創板執行比A股其他板塊更為嚴格的退市標準,且不再設置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3)股價波動風險
科創板對個股每日漲跌幅限制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股價可能表現
出比A股其他板塊更為劇烈的波動。
(11)基金模式轉換的風險
若將來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增強策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ETF),則基
金管理人有權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使本基金轉換為該ETF的聯接基金,并相應修改基金合同,屆時無須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須提前公告。因此,本基金可能面臨基金模式轉換的風險。
(12)基金合同終止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滿3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應當終止,無需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同時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故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
自動終止風險。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會給本基金投資帶來特殊交易風險。
2、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共有的風險,如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風險、信用風險及違
約風險、技術風險、操作風險、基金財產投資運營過程中的增值稅、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
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其他風險等。
(二)重要提示
1.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25年11月10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5〕2500號文準予募集注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
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3.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4.本基金的爭議解決處理方式為仲裁。具體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詳見基金合同的具體約定。
5.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網址:www.ydamc.com][客服電話:4008905288]
1.《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英大上證科創板綜合指數增強發起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