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 基金代碼 025940
下屬基金簡稱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A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5940
下屬基金簡稱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5941
基金管理人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俞瑾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01年1月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規模低于2億元,本《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并按其約定程序進行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本《基金合同》期限。如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的,則本基金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
注:本基金基金類型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重點投資于本基金界定的消費主題相關的股票,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貨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資產的80%,投資于本基金界定的消費主題股票及存托憑證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資產配置策略、股票投資策略、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債券類資產投資策略、股指期貨交易策略、股票期權投資策略、國債期貨交易策略、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參與融資業務的投資策略詳見法律文件。
業績比較基準 國證港股通消費主題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1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注: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A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認購費 M<100萬元 1.20%
100萬元≤M<300萬元 0.80%
300萬元≤M<500萬元 0.60%
M≥500萬元 500元/筆
申購費 (前收費) M<100萬元 1.50%
100萬元≤M<300萬元 1.00%
300萬元≤M<500萬元 0.80%
M≥500萬元 500元/筆
贖回費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00%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C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00%
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1.2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C 0.40% 銷售機構
其他費用 律師費等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
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合規性風險、
本基金特有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其他風
險等。
1、本基金特有風險如下:
1.1資產配置風險
1.2進行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交易的風險
1.3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風險
1.4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1.5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風險
1.6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風險
1.7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
1.8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1.9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
1.10發起式基金的相關風險
2、開放式基金共有的風險,如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合規性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其
他風險
3、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地點為上海
市,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網址[www.py-axa.com]
客服電話: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浦銀安盛港股通消費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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