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多元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4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 基金代碼 025828
基金簡稱A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A 基金代碼A 025828
基金簡稱C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C 基金代碼C 025829
基金管理人 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張學明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6年09月01日
注:本基金基金類型為混合型(平衡混合型)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在力爭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資產凈值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現金、衍生工具(包括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約類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20%-70%;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全部股票資產及存托憑證的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股票期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進行大類資產配置,確定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的投資比例,重點通過跟蹤宏觀經濟數據(包括GDP增長率、工業增加值、PPI、CPI、市場利率變化、進出口貿易數據等)和政策環境的變化趨勢,來做前瞻性的戰略判斷。2、股票投資策略(1)A股精選策略本基金通過主動管理與量化選股相結合的方式,篩選價值被低估的優質個股,在主動管理方面,本基金注重對于個股的研究,包括:對公司的歷史沿革、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前景、資產及權益價值等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反復推敲測算公司的合理價值;自上而下判斷公司所在行業在長周期中所處的位置以配合對公司合理價值的評估,注重安全邊際,選擇能為投資者持續創造價值的股票;同時輔以合理價值發現和被市場認同的觸發因素判斷,提高選股的有效性。在量化選股方面,本基金采用的量化選股模型,秉承基本面和系統化投資相結合的理念,以中國股票市場較長期的回測研究為基礎,以量化方法和數據化信息為驅動工具,結合前瞻性市場判斷,通過量化選股模型對個股的投資價值進行綜合評分,精選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構建投資組合。(2)對于存托憑證的投資,本基金將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通過主動管理和量化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精選優質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憑證在交易規則、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的差異而或有的負面影響。(3)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本基金可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港股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對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個
股研究與量化模型結合方式,精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標的。在定性方面,篩選維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結構與管理層(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優秀、誠信的公司管理層等)、行業集中度及行業地位(例如:具備獨特的核心競爭優勢,如產品優勢、成本優勢、技術優勢和定價能力等)、公司業績表現(例如:業績穩定并持續、具備中長期持續增長的能力等)。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將根據公司的基本面、財務報表信息等多類信息精選出具備投資潛力的個股,評估指標包括但不限于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經營性現金流等盈利指標,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等成長性指標。3、債券投資策略本基金考察國內宏觀經濟景氣周期引發的債券市場收益率的變化趨勢,采取利率預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力求獲取高于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4、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將運用主觀與量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轉債及可交債的投資,主觀上,本基金將對所有可轉換債券所對應的股票進行基本面分析,具體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考量包括正股基本面、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信用風險及流動性等綜合因素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在于換股期間用于交換的股票并非自身新發的股票,而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交換債券同樣具有股性和債性,其中債性與可轉換債券相同,即選擇持有可交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面價值和票面利息;而對于股性的分析則需關注目標公司的股票價值,對目標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分析和可交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價值分析綜合開展投資決策。在量化方面,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基于對中國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市場較長期的回測研究為基礎,以量化方法和數據化信息為驅動工具,結合正股的基本面數據,通過量化模型精選個券。5、股指期貨交易策略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合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杠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本基金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池結構和質量的跟蹤考察、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條款、預估提前償還率變化對資產支持證券未來現金流的影響,謹慎投資資產支持證券。7、國債期貨交易策略國債期貨作為利率衍生品的一種,有助于管理債券組合的久期、流動性和
風險水平。基金管理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并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判斷、對債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構建量化分析體系,對國債期貨和現貨的基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波動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控,在最大限度保證基金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8、股票期權投資策略本基金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參與股票期權的投資。本基金將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權合約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基于對證券市場的預判,并結合股票期權定價模型,選擇估值合理的期權合約。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建立股票期權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按照有關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工作,確保投資、風控等核心崗位人員具備股票期權業務知識和相應的專業能力,同時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票期權的投資審批事項,以防范期權投資的風險。9、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本基金按照風險管理原則,以風險對沖為目的,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金將根據所持標的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策略,審慎開展信用衍生品投資,合理確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資金額、期限等。同時,本基金將加強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風險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集中度,對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及杠桿水平等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與嚴格的準入管理。10、融資投資策略本基金在參與融資業務時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和比例內、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融資業務,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基金財產的安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A500指數收益率*45%+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收益率*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還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A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認購費 M 1.20%
100萬元≤M 0.80%
500萬元≤M 每筆1000元
申購費(前收費) M 1.50%
100萬元≤M 1.00%
500萬元≤M 每筆1000元
贖回費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上表適用于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
客戶除外)認購/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情形,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申購本
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費率適用情況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C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認購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申購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1.0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C 0.40% 銷售機構
其他費用 詳見招募說明書的基金費用與稅收章節。 相關服務機構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
-市場風險
1、政策風險,2、利率風險,3、信用風險,4、通貨膨脹風險,5、再投資風險,6、
法律風險
-管理風險;
-流動性風險;
-策略風險;
-其它風險;
-特有風險:
1、本基金可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
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同時,股
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
平倉,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重大損失。
2、本基金可投資股票期權。股票期權作為一種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風險點。
投資股票期權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衍生品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衍生品基礎資產交易
量大于市場可報價的交易量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衍生品合約價格和標的指數價格之間的
價格差的波動所造成基差風險;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衍生品合約頭寸所要
求的保證金而帶來的保證金風險;交易對手不愿或無法履行契約而產生的信用風險;以及
各類操作風險。
3、本基金可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基金資產可能由
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國債期貨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面臨保證金風險。
同時,該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另外,國債期貨在對沖市場風險的使
用過程中,基金資產可能因為國債期貨合約與合約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基差風險。
4、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管理人本著謹慎和控制風險的原則進行資產支持
證券投資,但仍或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所投資的資產支
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市場利率波動導致證券價
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
證券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5、港股交易失敗風險:港股通業務試點期間存在每日額度限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
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基金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
風險。
6、匯率風險: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
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
用的結算匯率。故本基金投資面臨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
7、境外市場的風險。
(1)本基金可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于香港市場,在市場進入、投資額度、可投資
對象、稅務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類限制可能會不斷調整,這些限制因素的
變化可能對本基金進入或退出當地市場造成障礙,從而對投資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
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A股市場規則,此外,在港股通機制下參與香港股
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香港市場證券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交易價
格并無漲跌幅上下限的規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
2)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只有滬深港三地均為交易日才為港股
通交易日,因此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
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香港出現聯交所規定的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
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內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
內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
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4)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內地證券交
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
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
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
股通買入或賣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國
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
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8、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
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存在不對港股進行
投資的可能。
9、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
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流動性風險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轉讓過程中,
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
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情況
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出現一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
格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債券主體,經營情況或利率環境出現變化,引起信
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的風險。
10、融資業務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1)可能放大投資損失的風險:融資業務具有杠桿效應,它在放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也必
然放大投資風險。將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融資交易時,既需要承擔原有的股票價格下跌帶
來的風險,又得承擔融資買入股票帶來的風險,同時還須支付相應的利息和費用,由此承
擔的風險可能遠遠超過普通證券交易。
2)利率變動帶來的成本加大風險: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
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投資成本也因為利率的上調而增加,
將面臨融資成本增加的風險。
3)強制平倉風險:融資交易中,投資組合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買賣關系
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于債權債務產生的信托關系和擔保關系。
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組合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
可以對投資組合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且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將不受投資組合
的控制,平倉的數額可能超過全部負債,由此給投資組合帶來損失。
4)外部監管風險:在融資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監管部門、證券交
易所和證券公司都將可能對融資交易采取相應措施,例如提高融資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
比例和強制平倉的條件等,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這些措施將可能給本金帶來杠桿效應降
低、甚至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等潛在損失。
(2)流動性風險
融資業務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指當基金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上市證券價格
波動導致擔保物價值與融資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平倉維持擔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
間追加擔保物時面臨強制平倉的風險。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交易對手違約產生的風險。一方面,如果證券公司沒有按照融資合同
的要求履行義務可能帶來風險;另一方面,若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證券公司融資業務資
格、融資業務交易權限被取消或被暫停,證券公司可能無法履約,則投資組合可能會面臨
一定的風險。
11、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存托憑證是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
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
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礎證券。投資于存托憑證可能會面臨由
于境內外市場上市交易規則、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權利等差異帶來的相關成本和投資
風險。在交易和持有存托憑證過程中需要承擔的義務及可能受到的限制,應當關注證券交
易普遍具有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
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
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
時公告等。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
商或者調解解決。基金合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
方當事人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
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相關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
仲裁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恪
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基金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
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管轄。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zofund.com][客服電話:400-700-9700]
1、《中歐多元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中歐多元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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